為了滿足生產機械的各種要求,在選擇變頻調速電機時,負載性質、工作制、轉速、加速度、起動、制動、過載能力以及調速特性等等都是在考慮范圍之內。然而大多數選擇時,既要保證生產機械可靠工作還要經濟合理,因此根據技術和經濟合理的原則,在選擇電機時,其類型、電流種類、電壓等級、結構型式和冷卻方法等也都需要考慮。
由于過大的備用功率會導致變頻調速電機運行效率降低,因此在選擇時,應選擇適當的備用功率,這樣可以使得電機的負載率在0.75-0.9之間。對于異步變頻調速電機而言,功率因數必須要考慮,如果功率因數變壞,按電機過載能力校驗其強度的生產機械本身造價就會調高。
選擇的電機類型不僅要滿足生產機械的工藝過程要求,還要滿足電網的要求,特別是對于容量較小的電網,應考慮起動時維持電網電壓水準,保持電網的功率因數不得低于0.9,這一功率因數適合于用電量較多的范圍。如果用電量較少的單位,其電網功率因數可以低于0.9,但是不得低于0.85,否則各用電單位就需要設法進行補償。